中东报8月6日报道,沙特内阁8月4日批准了新的《政府招标与采购法》(Government Tenders and Procurement Law)。
财政大臣贾丹8月5日在财政部官网发表的声明中表示,为支持政府机构更高效地实现其目标、加快项目和活动的实施,新法的关键条款包括:
-将开标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合并为一个委员会;
-完善直接采购方式,并将其金融上限提高至100万沙特里亚尔;
-完善有限招标制度,允许与自由职业的专业人员签订合同;
-扩大政府机构负责人的权限,使其在决定采购程序和签署合同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,助力简化流程,加快决策速度。
贾丹指出,赋予私营部门权力并支持其发展是新法的关键目标之一。据此,新法规定政府机构在签订新的合同约定前,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结清对私营部门的各类款项。此举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,提升市场对政府发包项目的信任度。
他进一步解释说,该法支持利用政府招标和采购来推进一系列经济和发展目标,具体做法是加强支持研发和创新、产业本地化和知识转移的监管框架。在此背景下,该法规定建立支持研发和创新的监管框架,并进一步加强对产业本地化和知识转移的监管,使政府机构能够有效利用这些工具,同时支持产业本地化、能力建设和知识向沙特转移。
据中东报报道,财政部已警告沙特私营企业,在任何政府项目、服务或采购工作开始之前,必须按照批准的规章完成合同授予和签订程序。
该部列举了几个禁止行为的例子,包括在政府实体颁发合同和完成合同程序之前开始工作、根据口头授权开展工作或采购,以及在没有必要的法律批准的情况下开展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。它警告说,这些做法可能会引发与政府实体的纠纷,导致向财政部反复提出财务索赔和申诉,并拖延支付合法款项。
财政部敦促承包商委员会和参与采购系统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遵守《政府招标与采购法》及其执行条例,以减少违规行为,避免财务索赔和申诉,并保障各方的权利。
财政部继续鼓励私营企业及时提交其合法的财务索赔,强调应允许私营企业通过Etimad电子平台提交财务索赔,前提是所有法律要求和证明文件均已完成。